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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地质大学 关于开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
2021-05-08 14:12 作者:  资料来源: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全省教育系统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》(冀教安﹝20214号)的通知精神,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,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、指示、批示精神和省委、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,对照《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》等安全法规要求,围绕提升师生安全素养、夯实校园安防硬件基础、规范日常安全管理、有效治理周边治安环境,全面分析研判,深入排查重点风险,精准治理突出隐患,强化“隐患就是事故、事故必须处理”意识,做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、安全风险排查到位、安全隐患整治到位,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,保障良好教育教学秩序,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。

二、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

(一) 安全教育

1. 学校是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,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、早干预(学生工作处、各学院);

2. 是否全面开展大学生公共安全、防范电信诈骗、防范“非法校园贷”、防范误入传销等宣传教育(安全工作处、宣传部、学工处、校团委、各学院);

3. 各单位是否落实《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意见》,逐级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(安全工作处、各单位)。

(二) 交通安全

1. 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,制定校车服务方案,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(后勤集团);

2. 是否对校车隐患进行排查整治,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、报废车、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,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、超速、超员、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(后勤集团);

3. 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(后勤集团);

4. 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监督举报制度,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(纪检监察处、后勤集团);

5. 是否加强校园出入管理,是否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完善学校路段警示牌、斑马线、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(安全工作处);

6. 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非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、在学校周边超速行驶、不按规定让行、接送学生的车辆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(安全工作处)。

(三) 食品安全

1. 是否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排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、食堂物资采购、运输储藏、烹饪配餐、餐具卫生、保鲜留样等制度情况(后勤集团)。

2. 严禁购买使用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,确保冷链食品正向可追踪、逆向可溯源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,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、精神疾患的,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(后勤集团)。

3. 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,必须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。是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(后勤集团、国有资产管理处)。

(四) 消防安全

1. 按照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《河北省高等学校附属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规定》等规章制度要求,以校园建筑规划建设、消防审核验收、学校消防设施设备、消防安全标识以及教学楼、学生宿舍疏散通道、室内外电线私拉乱接、师生宿舍电器使用等为重点,检查是否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,完善日常巡查制度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(安全工作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集团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各单位);

2. 是否全面排查清理消防通道并按标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(安全工作处);

3. 是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(安全工作处);

4. 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,集中解决学校建筑未设置消防栓、消防管网供水不足等历史遗留问题(安全工作处、后勤集团、国有资产处);

5. 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(安全工作处、学工处、各单位);

6. 要特别注意排查是否存在学生宿舍严重超员、违规改建学生宿舍、学生宿舍楼底层有对外出租商户经营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(后勤集团、国有资产处、各学院、安全工作处)。

(五) 设施设备及周边安全。

1. 重点排查整治锅炉、燃气、水电、电梯、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(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集团、体育部)。

2. 是否定期对校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,及时维修、改造和加固(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集团)。

3.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交通、治安风险隐患(安全工作处)。

(六) “三防”安全

1. 要加强校园门口治安管理力度,重点是按要求设立校园警卫室,警卫室要配齐配足防暴头盔、防护盾牌、防刺背心、防割手套、橡胶警棍、自卫喷雾剂、钢叉等必要的防卫器械(安全工作处);

2. 校园保安数量达到规定要求,保安员持械上岗;健全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,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,严防无关人员和携带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、有毒物品、动物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(安全工作处)。

(七) 危险化学品安全

1. 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,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,建立危险化学品“一图一表”,完善管理台账(实验实践教学中心、科技处、各相关单位);

2. 是否认真分析评估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、储存、使用、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,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(实验实践教学中心、科技处、各相关单位);

3. 是否建立学校、院系、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,明确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,跟踪监管落实到人(实验实践教学中心、科技处、各相关单位);

4. 是否加强学校实验室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管理,按标准配齐消防、监控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(实验实践教学中心、科技处、各相关单位);

5. 是否加强实验室师生、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,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(实验实践教学中心、科技处、各相关单位)。

三、方法步骤

(一) 方式方法

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《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和学校安全“双控”机制建设的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,建立安全隐患监管网格,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。

(二) 工作步骤

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20214月下旬开始,到20215月底结束。

1.动员部署阶段(4月底前)。各单位下发通知,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,明确工作要求、重点任务。

2.单位自查阶段(51日至515日)。各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,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排查清单,建立工作台账,制订整改措施,立即实施整改。515日前,所有单位要完成自查。单位自查活动贯穿大排查、大整治行动始终。

3.督查阶段。大排查、大整治工作期间,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,推进工作开展;各责任单位要对管辖(职责)范围内的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督促、责任到人。

4.总结提高阶段(515日至520日)。各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,对照台账逐项确认落实结果,对已落实的要及时销账,对正在落实的要明确时限,对一时不能整治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。同时,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固化工作成果,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“认真组织、周密部署、全面排查、一所不落、不留死角、深入彻底”,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予以整改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,挂账整治,限期解决,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。

520日前,各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和《河北地质大学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登记表》及支撑材料报校安全工作处,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主楼150房间、电子版发邮箱。
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郭亚红,0311-87207110

邮箱:1548170790@qq.com

河北地质大学安全

202156


附件【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开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登记表.docx已下载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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