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2018年,全校师生员工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署,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维护了学校安全稳定,为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。为此,学校决定通报表彰一批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,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完善、资料档案、台账齐全,管理规范。
2.工作措施得力,效果良好,成绩突出。
3.认真开展安全检查,“安全隐患网格化” 管理平台建立迅速、完善,及时发现、整改安全隐患。
4.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信息,未出现瞒报、漏报、错报等情况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:管辖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;出现违规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;对安全稳定工作重视不够,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,发生学生严重违法违纪,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的;对上级的工作部署,不积极贯彻落实的。
二、推荐范围
学校各二级单位。
三、表彰办法
学校将对推荐并被认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,并颁发证书。
四、具体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工作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评审。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填写《河北地质大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》、《河北地质大学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)一式二份,并于2019年4月24日前报安全工作处。联系电话:87207057。
河北地质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4月16日